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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班工坊翻译工作管理制度(试行)
2020-09-10 11:57

鲁班工坊翻译工作管理制度(试行)


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号召,服务国家“一带一路”,配合国际产能合作,培养合作国家熟悉认知中国技术技能人才。在非洲乌干达共和国建立“鲁班工坊”,并将“鲁班工坊”打造成人文交流国际知名品牌。为激励学院教师参与“鲁班工坊”建设的积极性,鼓励和认可教师的劳动成果,对 “鲁班工坊”建设过程中的会议、接待、文字稿件进行翻译(中英)工作给予课时补助的管理制度。内容如下:

一、会议口译

会议口译的课时补助根据会议时长确定,由组织会议的部门拟定会议时间、地点、会议内容、会议发言材料上报到对外交流处(附件1),基础部和对外交流处确定会议口译人员。以每小时乘以5课时作为补助课时,此课时包括会议口译的准备工作。

二、接待口译

接待口译的课时补助根据接待人员的有效工作时长确定,由组织接待工作的部门拟定接待时间、被接待人员(国家)、人数、性别、地点、工作内容要求上报到对外交流处(附件1),基础部和对外交流处确定接待口译人员。以每小时乘以3课时作为补助课时,此课时包括接待口译的准备工作。

三、文字稿件翻译

文字稿件翻译课时补助根据译文稿件的页数(A4纸篇幅、默认边距、中文宋体小四号字、英文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、单倍行距)确定,由文字稿件的提供部门将文字稿件原稿与电子版上报到对外交流处(附件2),相关部门和对外交流处负责确定文字稿件翻译人员和校对(重要文件需要审核)人员,完成翻译后将译文上报对外交流处。翻译人员以每页乘以2课时作为补助课时,翻译校对(重要文件需要审核)人员以每页乘以0.5课时作为补助课时,此课时包括文字稿件翻译的准备工作。

四、课时申请

申请部门在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课时申请表(附件3、附件4)打印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后,送至对外交流处。由对外交流处审核合格交给教务处统计课时。

本管理制度经学院各部门调研反馈意见后,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试行。

附件:1.会议(接待)口译申请表

      2. 文字稿件翻译申请表

      3. 课时费申请表(翻译)

      4. 课时费申请表(口译)

20191218
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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